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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03 12:03:22

随着房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跟着变化,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调整实行。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与当地多家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公积金按揭贷款集体签约。至此,该核心已陆续与秦皇岛市8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协议,涵盖了秦皇岛市三区、四县近百个楼盘。

为帮助更多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购房资金困难,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核心修订了《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办法》在全省率先统一了市、县贷款政策,将贷款较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市、县均为40万元,同时放宽职工贷款条件,增加了根据职工需求开办异地贷款业务等条款。

在修订《秦皇岛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的基础上,针对购房职工的需求,加强与房地产商的合作,秦皇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推出了两项新的临时举措。一是开办“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贷款新业务”。未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该市常住*的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宅和公寓的,由2名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该市职工提供担保,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二是将签约房地产开发商的贷款保证金比例由10%降低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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