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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公租房政策出台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03 12:00:58

秦皇岛公租房政策出台施行,秦皇岛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秦务工人员等均被列为供应对象,公租房的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租金原则上控制在市场价租金水平的70%以内。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3年以上;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条件外,申请租赁公租房时,年龄应满30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须满一年以上。

新就业职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本市常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父母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根据秦皇岛公租房政策,外来秦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同时具备的条件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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